(2021.01.18)
紧急事态对策(摘要)
对经营人员的要求
(1)对餐饮业的缩短营业时间的要求
范围由"提供酒水的餐饮业"扩大到"全餐饮业"。
【1月12日(周二)~2月7日(周日)】 ・对象:提供酒水的餐饮业 ・内容:在上述期间内,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 且酒水提供时间限制在11:00-19:00 ・协助款:在27天内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每家店发放154万日元 |
【1月16日(周六)~2月7日(周日)】 ・对象:全餐饮业(无论提供酒水与否) ・内容:在上述期间内,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 且酒水提供时间限制在11:00-19:00 ・协助款:在23天内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每家店发放138万日元 |
(2) 活动举行等的限制(1/16开始)
・无论室内还是室外,都要控制在5,000人以下。
・在上述条件下,室内的人数要控制在规定容纳人数的50%以内。
・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
(3) 推动其他业界缩短营业时间(1/16开始)
・对象:餐饮业以外的特措法第11条规定的其他设施
(学校,幼儿园,销售生活必须品的场所,经营生活必需的服务的场所等除外)
・内容: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且酒水提供时间限制在11:00-19:00
・对象设施:
设施 |
实施内容 |
运动设施,游乐园 |
・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酒水的提供到19:00 ・人数上限5,000人、并且、收容率在50%以下 |
剧场,体育中心,电影院,表演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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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场所,礼堂,展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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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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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旅馆民宿(仅限于用于集会的场所。) ※特措法规定的需要缩短营业时间的设施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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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设施(没得到食品卫生法的饮食营业许可的设施。) |
・营业时间缩短到20:00,酒水的提供到19:00 |
超过1,000㎡的商铺(生活必需物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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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的服务业商铺(生活必需服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