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防止蔓延等追加对策
(「经济支援对策(县内独有的临援助金的支付)」)
(「对县民、企业单位的呼吁」(摘抄))
令和3年5月15日決定
岐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
实施期间:至令和3年5月31日(星期一)为止
经济支援对策(县内独有的临援助金的支付)
(1) 由于受到缩短营业时间的要求,特别是对于那些受到很大影响的企业单位,在国家每个月支付的援助金之前,支付临时援助金
【对象企业】 〇虽然不能成为合作金的支付对象,但是响应了县要求的以下企业 ・全天、不提供酒水的饮食店的企业 ・禁止使用卡拉OK的店铺的企业 〇酒类供应商(给县内提供酒类的饮食店供应酒类的县内企业) 〇计程车企业、自动车运行代驾企业
【援助金额】 每个企业、一律10万日元 |
(2) 因为感染的扩大,那些受到严重影响的县内住宿企业,在受到国家每个月支付的援助金(上限:法人20万日元、个人10万日元)之前,将被支付临时援助金
【对象企业】 〇经营根据旅馆业法获得「旅馆,旅馆业」和「简易住宿业」许可的县内经营者
【援助金额】 (1)小规模(人数 50人以下): 40万日元 (2)中规模(人数200人以下):120万日元 (3)大规模(人数200人以上):200万日元 |
(「对县民、企业单位的呼吁」(摘抄))
由于感染在家庭,学校和工作场所中迅速传播,因此,以下几点应彻底广泛的应用于县民和企业。
〇 如果您身体状况不佳,例如发烧等,请停止你所有的行动(上班,上学)工作场所,学校,家庭要彻底停止行动。同时,确认工作场所,学校和家庭以外的其他人的健康状况
〇 根据法律第24条第9款,要求所有企业彻底实施以下内容
・调整好设施的入场顺序,避免拥挤
・访客要戴好口罩
・不采取预防感染措施的人禁止入内
・采取全面措施以防止飞沫感染,使用者也要确保适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