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伴随营业时间缩短协助请求的"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第6弹)"
实施概要
1.主旨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传染扩大,在请求对象范围内的店铺,在县政府要求的全部对象期间内,对于响应缩短营业时间等的企业,将支付协助金。
2.申请条件
本协助金(第6弹)的申请,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以下协助请求的企业(包括请求期间内全日停业的情况)
此外,协助请求期间内,如果政府的基本对策方针发生变化,会有请求期间的缩短以及支付金额变化等情况。
・对象区域 岐阜市,大垣市,美浓加茂市,各务原市,可儿市,瑞穗市
・请求期间 令和3年6月21日(周一)~令和3年7月4日(周日)共计14天
・对象业界 餐饮业
※饮食店(包括居酒屋)、咖啡店等(外卖、打包带走服务除外。)
娱乐设施等
※酒吧、卡拉OK等、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网吧、漫画咖啡店除外。)
・请求内容 营业时间缩短为上午5点到下午9点
(但是,提供酒水的时间缩短为上午11点到下午8点。)
(2) 岐阜市,大垣市,美浓加茂市,各务原市,可儿市,瑞穗市(县内6市)的该当店铺。
(3) 请求协助期间内,取得业界相关营业必要的全部许可。
(4) 在对象期间内,全面协助县的请求。
(5) 对象店铺包括在21:00到5:00期间营业的餐饮店,娱乐设施等。※在第一波缩短营业请求(令和2年4月18日)以后,以防止新冠病毒传染扩大为目的而缩短营业时间的店铺也在对象之内。
(6) 拥有对对象店铺的营业时间・营业内容等运营的决定权的人。
(7) 对于伴随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夜总会,接待俱乐部等),卡拉OK以及现场演出厅(livehouse),需要制作并提交防止感染对策手册,并且获得认可。
(8) 对于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第1弹~第5弹),没有进行虚假申请。
(9) 不属于暴力团等反社会势力,以及代表者或者董事不属于暴力团伙,也没有实质性参与暴力团伙的经营企划。
(10) 请求期间内(从令和3年6月21日至令和3年7月4日),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集体感染的店铺中,不属于知事认定的扩大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个人或者法人。
(11) 遵守业界别准则和「冠状肺炎社会中生活行动指南」,取得并布告「新型冠状肺炎对策实施店铺标章」。
3.支付金额
※根据感染情况,请求天数以及一天所支付的单价可能会发生变动。
在申请受理事项公开之前,请参考以下说明。
〇中小企业(根据去年或者前年的1天的营业额来决定此次1天的协助金的单价)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83,333日元以下的店铺:25,000日元/天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83,333日元~25万日元的店铺:25,000日元/天~75,000日元/天【(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0.3】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25万日元以上的店舗:75,000日元/天
〇大企业(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或者 每天的营业额 ×0.3,选择 两者之中的较低额度支付)
4.申请受理时间
令和3年7月16日(周五)~令和3年9月15日(周三)
・令和3年9月15日(周三)以邮戳时间为准。
・超过申请期限将不予受理,还请注意。
5.有关协助金(第6弾)的咨询方式
「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第5弹)」咨询窗口(电话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58-272-8192 (9:00-17:00)
详情请参照岐阜县官网。(仅有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