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
新「第5波」紧急对策(节选) |
令和3年8月20日决定 岐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 实施期间:从令和3年8月20日到9月12日 |
基于蔓延防止等重点措施的应对
致县民
・ 请减少去人多混杂的地方。
・ 包括白天避免不必要的外出・移动,需要外出时,尽量和家人或和最小限人数一起出行,避免去混杂场所和高峰时间出行,以及避免利用没有彻底实施感染对策或没有响应缩短营业时间的饮食店。
・ 尽量控制不必要的都道府县间的移动,特别是尽量控制与紧急事态地区的 往来。
・ 20点以后,请不要随意进入饮食店。
・ 避免在路上、公园等进行像聚集饮酒等感染风险高的行为。
岐阜县每10万人中的新感染者人数(7天迁移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