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
伴随营业时间缩短协助请求的"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第7弹)"
实施概要
1.主旨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传染扩大,在请求对象范围内的店铺,在县政府要求的全部对象期间内,对于响应缩短营业时间等的企业,将支付协助金。
2.请求内容等
<岐阜县独自的请求>
请求期间等 |
令和3年8月17日(周二)~令和3年8月19日(周四)共计3天 ※令和3年8月19日(周四)为止配合请求的话也会成为支付对象。 |
对象区域 |
岐阜市、大垣市、多治见市、中津川市、羽岛市、美浓加茂市、各务原市、可儿市、山县市、穗瑞市、本巢市、岐南町、笠松町、北方町、御嵩町【县内15市町】 |
对象业界 |
・餐饮业 ※饮食店(包括居酒屋)、咖啡店等(外卖、打包带走服务除外。) ※婚礼礼堂会和饮食店同样处理。 ・娱乐设施等 ※酒吧、卡拉OK等、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 (网咖,漫画咖啡店等,相当程度被用于过夜为目的设施除外。) |
请求内容 |
营业时间缩短为上午5点到下午8点 (但是,提供酒水的时间缩短为上午11点到下午7点。) |
支付金额 |
※计算对象的营业额仅限于饮食业的营业额。 ・食品饮品外卖的营业额,旅馆业的住宿费,卡拉ok店铺的卡拉ok的使用费用除外,需要计算餐饮业的营业额。 〇中小企业(根据去年或者前年的1天的营业额来决定此次1天的协助金的单价)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83,333日元以下的店铺:25,000日元/天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83,333日元~25万日元的店铺:25,000日元/天~75,000日元/天【(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0.3】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25万日元以上的店舗:75,000日元/天 〇大企业(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或者 每日减少的 销售额 x 0.3,选择 两者之中的较低额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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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延防止等重点措施>
请求期间等 |
令和3年8月20日(周五)~令和3年8月26日(周四)共计7天 |
对象区域 |
岐阜市、大垣市、多治见市、中津川市、羽岛市、美浓加茂市、各务原市、可儿市、山县市、穗瑞市、本巢市、岐南町、笠松町、北方町、御嵩町【县内15市町】 |
对象业界 |
・餐饮业 ※饮食店(包括居酒屋)、咖啡店等(外卖、打包带走服务除外。) ※婚礼礼堂会和饮食店同样处理 ・娱乐设施等 ※酒吧等、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 (网咖,漫画咖啡店等,相当程度被用于过夜为目的设施除外。) |
请求内容 |
营业时间缩短为上午5点到下午8点 ・不提供酒水。 ・不提供卡拉ok设备(餐饮作为主业的店铺)。 |
支付金额 |
※计算对象的营业额仅限于饮食业的营业额。 ・食品饮品外卖的营业额,旅馆业的住宿费,卡拉ok店铺的卡拉ok的使用费用除外,需要计算餐饮业的营业额。 〇中小企业(根据去年或者前年的1天的营业额来决定此次1天的协助金的单价)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75,000日元以下的店铺:30,000日元/天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75,000日元~25万日元的店铺:30,000日元/天~10万日元/天【(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0.4】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25万日元以上的店舗:10万日元/天 〇大企业(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 |
<紧急事态措施>
请求期间等 |
令和3年8月27日(周五)~令和3年9月30日(周四)共计35天 |
对象区域 |
县内全部市町村 |
对象业界 |
・餐饮业 ※饮食店(包括居酒屋)、咖啡店等(外卖、打包带走服务除外。) ※婚礼礼堂会和饮食店同样处理 ・娱乐设施等 ※酒吧等、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 (网咖,漫画咖啡店等,相当程度被用于过夜为目的设施除外。) ・没有饮食业许可的卡拉ok店铺 ※只有配合全部期间请求内容的情况下,会支付1天2万日元。(详情请参考这里) |
请求内容 |
・提供酒水或卡拉ok设备的饮食店需要关店休业。 ※包含没有饮食业许可的卡拉ok店和允许客人自带酒水的饮食店 ・上述以外的饮食店,营业时间需要缩短至上午5点至晚上8点为止的期间 ※包含暂不提供酒水和卡拉ok设备的饮食店 |
支付金额 |
※计算对象的营业额仅限于饮食业的营业额。 •食品饮品外卖的营业额,旅馆业的住宿费,卡拉ok店铺的卡拉ok的使用费用除外,需要计算餐饮业的营业额。 〇中小企业(根据去年或者前年的1天的营业额来决定此次1天的协助金的单价)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10万日元以下的店铺:40,000日元/天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10万日元~25万日元的店铺:40,000日元/天~10万日元/天【(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0.4】 ・去年或者前年1天的营业额在25万日元以上的店舗:10万日元/天 〇大企业(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 |
3.申请条件
<仅适用于岐阜县独自请求以及蔓延防止等重点措施的条件>
•对象设施为超过20点至第二天5点的期间内营业的饮食店和娱乐设施。
※需要提出可以客观证明被广泛告知营业时间超过20点至第二天5点为止期间内的资料。
※第1波的营业时间缩短请求以后(令和2年4月18日),出于防止感染扩大的目的而主动缩短营业时间的店铺也是对象。(相当长的期间休业从而无法确认经营状态的情况下除外。)
<共通条件>
•在请求对象期间和地域,全面配合县政府请求的事业主(也包含在营业时间短缩请求期间全天休业的店铺)。
•请求对象期间的整个期间,取得其全部必备的有效的营业许可。
•可以明显的确认到营业时间短缩请求的首日之前已经开业,并一直处于营业状态的事业主。
•店铺需要在请求期间对象区域的岐阜县内的市町村范围内。
•对象店铺的营业时间和营业内容等,对店铺的营业有决定权限的人。
•对于伴随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夜总会,接待俱乐部等),卡拉OK以及现场演出厅(livehouse),需要制作并提交防止感染对策手册,并且获得认可。
•没有违反相关法令或者基于相关法令的岐阜县知事的处分,且在先前第一弹感染症扩大防止补助金以后,至今为止的申请没有虚假,违规申请的行为。
•不属于暴力团等反社会势力,以及代表者或者董事不属于暴力团伙,也没有实质性参与暴力团伙的经营企划。
•发生过新冠肺炎集团感染的店铺,在被岐阜县知事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扩大之日起,至集团感染平息日为至的期间,不包含请求期间(8月17日~9月30日)的店铺。
•遵守业界别准则和「冠状肺炎社会中生活行动指南」,取得并布告「新型冠状肺炎对策实施店铺标章」。
•申请时,没有接受过国家和县政府的,有禁止同时两方补助条件的补助金。
4.申请受理时间
令和3年10月8日(周五)~令和3年11月30日(周二)
・令和3年11月30日(周二)以邮戳时间为准。
・超过申请期限将不予受理,还请注意。
5.有关协助金(第7弾)的咨询方式
「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第7弹)」咨询窗口(电话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58-272-8192 (9:00-17:00)
详情请参照岐阜县官网。(仅有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