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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饮食店缩短营业时间以及停止提供酒水等 (期间再次延长)

 

请求饮食店缩短营业时间以及停止提供酒水等

(期间再次延长)

 

1 对象区域 

・县内全境42市町村

2 请求期间 

・ 令和4年1月21日(周五)~321日(周一)为止(共60天)

3 请求内容

<第三者认证店(取得新冠病毒对策实施店铺贴纸的店铺)>

※ 3月6日(周日)为止的期间请求①。3月7日(周一)以后,第三者认证店铺可以在①、②之间选择。

①缩短营业时间至5点~20点之间,整日不可以提供酒水(包含自带酒水)

②缩短营业时间至5点~21点之间,酒水提供时间在11点~20点为止

<非认证店>

③缩短营业时间至5点~20点之间,整日不可以提供酒水(包含自带酒水)

<所有店铺>

・ 避免5人以上客人在同一组同一桌聚餐。

※ 不可以凭接种疫苗证明以及核算检查的阴性证明而缓和行动限制。

4 对象业界 

  ・ 餐 饮 业:饮食店(包括居酒屋)、咖啡店等(外卖、打包带走服务除外。婚礼礼堂会和饮食店同样处理)

  ・ 娱乐设施等:酒吧等、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网咖,漫画咖啡店等,相当程度被用于过夜为目的设施除外。) 

5 协 助 金  

・ 仅限整个期间配合请求的1店铺1天支付以下额度的补助金

<适用于①、③>

中小企业:3万日元~10万日元

     大 企 业: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

          (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适用于②>

中小企业:2万5千日元~7万5千日元

大 企 业:1天的营业额的减少额 × 0.4(最高 20 万日元)

         或者「1天的营业额×0.3」其中一方较少的金额

          (中小企业也可选择此种方式)

 

6 命令・罚款

・ 对不配合请求的饮食店,处以最大20万日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