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C为了促进岐阜县与外国各国的友好交流,加深对岐阜县的理解,对在县内的大学院・大学・短期大学学习的,并且经济上有困难的外国人留学生,提供奖学金。
通过各大学进行招募。请向奖学金负责人提出申请。
每年4月至6月初旬通过学校进行募集。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自费留学生
1 大学的学生,该年度4月开始至3月学籍在册。
2 符合出入国管理有难民认定法附表第一项中的第四项规定的"留学"的在留资格者。
3 没有获得本中心的奖学金或类似的其它奖学金。
4 申请时已在县内的市町村进行了住民登记。
5 被一致认为在生活中要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的学生。
6 学习成绩好,人品好,没有受过处分
7 关心和理解国际交流活动及地域交流活动
毎年5名
作为1年学习所需费用,每个月支付3万日元(1年36万日元)。
在《外国人留学生奖学金支给申请书》上附上"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或在留卡)的复印件",于在籍大学的指定日期之前,提交给负责窗口。
根据大学等的推荐审查申请材料,征求选考委员会意见后选考、决定结果,于7月下旬左右由大学方面通知获奖学金学生。(选考时根据需要会进行面试。)
1年分3次转帐到获奖学金学生的银行帐户上。